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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前注意事项
(一)考试开始前 40 分钟,所有工作人员到达考点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对时间,佩戴工作标志。监考人员按抽签决定执行监考任务的考场(严禁监考人员擅自相互调整考场),领取试卷袋及考试工作袋(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包含:《监考人员要求及注意事项》、《考生须知》、2B 铅笔 2 支、黑色笔迹签字笔 1 支、
橡皮 1 块、小刀 1 把、固体胶 1 根等),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同时检查试卷袋封面上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名称、考试级别、考场和人数,以及试卷袋上所标注内装的试卷份数是否与实际的考试情况相符。当确认以上情况无误,并履行交接手续后径直前往考场。
(二)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主监考员负责管理试卷,副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监考人员需核对考生身份证件与准考证信息是否一致。要求考生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同存放到指定位置。
(三)考试开始前 10 分钟,主监考员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并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内容。
(四)考试开始前 5 分钟,主监考员当众拆封试卷袋,清点本考场试卷袋(每考场 1 个)内所装物品。
1.试卷袋内装有如下物品:
试卷(实际考生数量);考场情况记录单(1 张);密封签(1 张)。
2.答题卡袋内装有如下物品: 答题卡(实际考生数量);密封签(1 张)。
清点无误后,监考人员按要求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同时告知本场考试试卷和答题卡页数。在发放试卷和答题卡时,如发现有印刷不清或答题卡有破损,监考人员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更换。监考人员应督促、检查考生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等信息,提醒考生不得填涂答题卡上非考生填涂的部分、不得在非答题区域作答、不得折叠答题卡;同时要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务必用 2B 铅笔将所选答案方框涂黑。
(五)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将与考试有关参考资料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电子设备须处于关闭状态。监考人员应注意考生书桌内不应有任何书籍、纸张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二、考试中注意事项
(一)考点统一发布开考信号,主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并在考场前台监考,由副监考员逐个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明等证件,核准考生身份,核对考生是否按准考证规定的座号就座,答题卡(纸) 的考生个人信息填涂是否准确,并及时纠错。
(二)对开考 30 分钟内到达考场的考生,监考人员要及时提醒他签到,填写(涂)个人信息等。
(三)迟到 30 分钟及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场,副监考员开始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首先,根据考生签到的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填写考点、考场信息、本考场应考人数以及缺考人数,同时将缺考人员答题卡上的基本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涂)完整,用2B 铅笔在相应位置涂黑,尤其是缺考栏,必须准确填涂(切记不可以用考生的座号代替准考证号填写在该处),最后主、副监考员签名。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印刷不清、试卷污染、试卷缺损等所提出的询问,立即请示主考, 及时处理,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五)监考人员分别在考场前、后监考,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 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动机时应及时警告,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监考人员应将违纪考生的姓名、身份证明及号码、准考证号、违纪行为等详细信息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违纪考生答题卡上的相应位置涂黑。无违纪行为的考场也需如实填写后上交。《考场情况记录单》均须由监考人员签字。
(六)若遇有考生晕场、生病等情况,监考人员要与主考联系。若考生不能继续坚持考试且考生本人申请退场治疗,应立即请示主考,由主考指挥和监督医疗组带离考场治疗,考生所误时间一律不补。
(七)监考人员要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在考场内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提前开考或者拖延时间。尽量少在考场内走动或在考生附近驻足观看。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本考场考生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
(九)理论考试期间不允许交卷,监考人员要提醒交卷的考生检查答题卡上的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填涂完整并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上交,并经监考人员核查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和 10 分钟,主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所剩考试时间。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主监考员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反扣在桌上, 然后由副监考人员按考生座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收集整理好答题卡、试卷(包括缺考、空白卷、卡)。缺考、违纪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须由监考人员将考生信息(姓名、准考证号)正确填涂并在考试结束后一同封装。
三、考试结束后注意事项
(一)监考人员首先完成对试卷、答题卡清点和排序整理工作,并核对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是否正确。
(二)确认所回收的试卷数量与试卷袋所标注的数量一致后,将试卷整理后放入试卷袋内(含缺考人员、违纪人员试卷)。
(三)确认所回收的答题卡(数量与答题卡袋所标注的数量一致后,将答题卡按座号和工种级别从小到大的分别顺序整理后,放入答题卡内(含缺考人员、违纪人员答题卡),答题卡装袋时切勿折叠。
(四)缺考人员的准考证号等信息请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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